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关于申报江西省2010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赣学位办〔2010〕8号)(见附件一)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在岗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申报该项目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省学位办分配我校申报限额为20个。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的条件和项目申报范围详见《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二)。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需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三)一式8份。
2、各单位务必于
3、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上报省学位办。
联系电话:3969342
附件:1、关于申报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2、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3、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
研究生院
二O一O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