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理学院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
2021年南昌大学理学院开展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现将招收硕博连读实施细则说明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硕士,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3.硕士研究生所申请硕博连读的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PETS5≥60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
6.在读硕士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课程考试无重修记录、已向学校交纳应缴的各类费用。
二、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含“申请-考核”制)
招生导师:舒富文联合导师组(于天宝)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生招生总人数为1人,若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的,按该导师的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 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需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ncu.edu.cn/)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23日24:00。
(二)报名材料: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的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2.本科与硕士阶段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原件只作审核用)及复印件。
3.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5.荣誉证书复印件。
6.科研成果(论文、主持的创新项目、专利授权书等)复印件。
7.自我评价和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提交时间:2021年5月25日前
(2)现场提交,材料装袋后直接送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理科楼A406,材料接收人张文咏老师。
四、资格审核和评议
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南昌大学理学院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小组成员以小组会议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核。
材料评议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材料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3名博士生导师。材料评议小组以小组会议但以成员独立评分的形式进行材料评议。考生的材料评议得分为全部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材料评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材料评议结果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 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不少于5位导师组成。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录像、录音、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和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一)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口语交流能力。
(二)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三)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
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专业综合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及格线 60 分),有任一科目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具体考试科目见下表:
博士点 | 考试科目 |
极端条件材料与物理 | 外国语水平测试 (笔试:专业英语,时间45分钟) |
专业基础考核(高等量子力学,时间2小时) | |
专业综合面试(时间30分钟) |
学院根据导师意见,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英语成绩×20%+A×80%。
A=(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
备注: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和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将同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博士点严格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统一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六、公示
考核结束,各项成绩合格,学院根据导师意见,将综合考核成绩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791-83969508。
七、违纪处理
学院将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导师的导师资格。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电话:0791-83969503,申诉邮箱:951416348@qq.com。
八、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于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如在培养过程中经认定其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可按硕士研究生培养,将其博士生学籍转成硕士生学籍,进入相应年级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
(三)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细则由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