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1-04-1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 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8〕1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 号)安排,现就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校教师党支部为依托,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 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积极探索形成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推广运用优秀支部书记工作方法,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促进新时代高校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扎根中国大地办好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二、建设对象
面向全国高校,以 3 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 100 个“双带头人”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 3 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抓好党建主责主业。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2.强化支部政治功能。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总结凝练加强支部政治建设、开展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3.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以教师“供给侧”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引领带动学生“需求侧”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提升。
4.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实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5.抓好支部班子建设。着力健全和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四、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实施。高校党委指导本校符合建设标准的教师党支部,对照建设任务,统筹谋划 3 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分其他部委属高校直接申报,每校限报 1 个;部省合建高校经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申报,每校限报 1 个;其他地方高校由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遴选后申报,每省(区、市)限报 2 个。部分其他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名单见附件3。
请各单位于 2018 年 7 月 15 日前(以邮戳为准)将《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光盘刻录形式)一并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评审遴选。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将于 7 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确定“双带头人”工作室入选名单。8 月份公示、确定建设名单。
3.建设成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 1—2 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同时,通过校内外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扩大成果覆盖面,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每年 7 月底前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3 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及成果汇编。形成的各类成果,如公开发表,需注明“受教育部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未标注的,考核评估时不予认可。
4.管理考核。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带头人” 工作室进行管理考核。同时,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开展“双带头人” 工作室负责人国家级示范培训,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http://www.sizhengwang.cn)上设立专门平台宣传推广“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成果。考核工作按年度开展,以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教育部下拨的专项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无关的开支。
五、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要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活动场地、人力物力等支持。要发挥本地本校“双带头人”工作室“样板田”“示范区”作用,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党建统战处,邮编:100816
联系人:孙禄 010-66097661 尹龙飞 010-66096689
电子邮箱:zxc@moe.edu.cn
附件:1.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2.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3.部分其他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名单教育部办公厅2018 年 6 月 13 日
附件 1
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 组织领导 |
1.1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 | (1) 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计划和年度安排,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学校常委会或党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 1 次培育工作情况汇报。 (2) 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制度健全,近三年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工作有序推进。 (3) 构建形成党委组织、教师工作部门牵头,人事、教务、学科建设等部门参与,院系级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双带头人”培育工作机制。 (4) 校、院(系)两级党委委员联系教师党支部制度健全。 (5) “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为“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院(系)党组织书记必述必答内容。 |
1.2 院(系)党组织指导到位 | (1) 推进“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建设,具有完善的工作计划、具体举措、责任清单。每学期院系级党组织会议至少专门研究 1 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 (2) 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保证“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支部和支部班子相对稳定。 (3) 选优配强“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支部班子,为支部书记选配得力助手。 (4) 加强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指导,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5) 院(系)党组织书记专门联系“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支部,经常性指导支部工作。 |
2. 支部工作 |
2.1 发挥政治引领方面的主体作用 |
(1) 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支部党员头脑,不断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2) 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使支部党员、干部师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严格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指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4) 积极参与本单位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在人才引进、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发挥政治把关作用。 |
2.2 发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的主体作用 |
(1) 按期规范做好换届工作,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委员。 (2)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3) 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成效显著。 (4)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扎实。 (5)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部党员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严守纪律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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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挥团结凝聚师生方面的主体作用 |
(1) 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完善教师党员党内学习制度、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社会服务,全面提升教师思想素质和实践能力。 (2) 做好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加强党情国情世情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关心了解教师思想状况,做好政治吸纳、团结凝聚、教育引导工作。 (3)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教育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 (4) 丰富服务载体,健全帮扶机制,党支部成为党员之家、教师之家,有效解决教师实际问题、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 |
2.4 发挥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方面的主体作用 |
(1) 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2) 有效发挥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着力推进课程育人、科研育人等育人体系建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 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成为“四有好老师” 的表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3. 支部书记 |
3.1 思想政治素质 |
(1) 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好,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 政治责任履行,让党支部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 (3) 政治担当到位,积极主动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支部党员坚决与错误思想和言行做斗争。 |
3.2 党建工作能力 |
(1) 热爱党的工作,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满 1 年(含)以上。 (2) 掌握党建工作规律,善于创新、勇于实践,支部建设取得良好业绩。 (3) 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 |
3.3 教学科研水平 |
(1) 教学科研工作基础扎实,基本素质好,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 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实践应用等方面业绩突出,入选国家人才项目,或为学校相关学科带头人。 (3) 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可和信任。 | |
3.4 师德师风状况 |
(1) 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 (2) 师德高尚,敬业爱生,群众威信和组织评价好。 (3) 作风优良,勇于担当,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强。 |
4. 成果基础 |
4.1 党建工作 |
(1) “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或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 (2) “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或工作室负责人近 3 年曾承担校级(含)以上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过相关论文。 |
4.2 学术工作 |
(1) “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或作为项目组重要成员近 3 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2) “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直接参与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或学校“双一流”重点项目建设,或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建设。 | |
5. 保障措施 |
5.1 政策保障 | (1) 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重要事项讨论决策。 (2) 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享受工作量核算、津贴补贴待遇。 (3) 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每年参加学校各级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 (4) 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作为学校选拔任用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
5.2 条件保障 |
(1) 提供“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配套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场地,支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 搭建“双带头人”工作室研究平台、实践平台、宣传平台,加强培育工作、研究成果和典型经验在校内外的示范推广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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