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4-12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大字〔2018〕21号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办法》业经2018年5月2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
全程纪实管理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决定在全校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纪实内容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是指通过全程介入、跟踪监管的手段,对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详实记录,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主要记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培养教育情况、政治审查情况、培训情况、公示情况、票决情况、推荐考察情况、审批情况等相关内容,以及需要说明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
二、纪实方式
通过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见附件1)形式进行,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各基层党支部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以写实的方式,据实对其在发展党员期间的各个阶段、环节进行记录。同时,对照《发展党员档案台账目录》(见附件2),认真完善归档相关材料,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
三、有关要求
1.认真规范填写。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是严格党员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及时对所辖党支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工作。纪实表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填写,做到“一步一审”“一事一记”,使每个环节、程序和时限都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的要求。纪实表和台账目录涉及的相关材料要作为发展党员工作文书资料,永久存档。
2.严格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督促所辖党支部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并以纪实表和台账目录为依据,定期组织检查,凡入党材料不齐全、程序不到位或纪实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一律退回;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及情况,追究相关党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3.加强档案管理。党员档案是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部分和党员个人的重要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后基层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等各项材料装入党员档案袋,形成党员档案,交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保存。各基层党组织要对自管党员档案进行逐一清理规范,做到有据可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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