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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数学学会章程

江西省数学学会章程

(经 202279日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讨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江西省数学学会(以下简称本会),对外全称Jiangxi Mathematical Society,缩写JMS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江西省数学学会是江西省数学工作者自愿结成的的地方性、非营利性、学术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发展我省数学科学事业的主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团结全省数学工作者为促进数学的发展和繁荣我省的科学事业,提高全省的科学文化水平,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本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提倡科学道德,发扬优良学风,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

第四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西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社团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生命理科楼A507。

第二章 党建工作

第六条 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团体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第七条 实行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原则上本团体党组织书记由团体负责人中正式党员担任;团体负责人中没有党员的,推荐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正式党员理事或监事担任党组织书记。本团体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并全力支持选派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党组织书记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选举产生。

第八条 本会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和监督制度。本团体开展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党组织书记需参与讨论研究。理事会在作出决定前,须征得党组织同意。建立健全党组织与理事会、监事会(或监事)日常沟通协商制度,强化党组织对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定期组织党员、监事等听取理事会工作报告。

第九条 本会支持配合党组织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团体的诚信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第十条 本会党组织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法规按期进行换届。

第十一条 本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

第十三条 本会支持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做好联系职工群众等工作。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四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二)开展数学普及工作;

(三)开展促进提高数学教学水平的活动;

(四)根据国家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或讨论班等,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并积极发现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

(五)对国家重要的科学技术政策和有关的重大科学技术项目接受咨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数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六)奖励、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数学工作者。

提倡鼓励会员理论联系实际,重视数学与其它学科的联系。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五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十六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成为个人会员

(1)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的从事数学或与数学有关工作的科技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数学学位的科技人员正在学习的数学各专业的研究生;

(3)高等院校本科专业,在研究、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教育,组织管理部门从事数学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一定水平者,或虽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已具有相当于本条规定人员的学术水平者;

(4) 热心数学研究或教学事业,并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有关部门的人士。

(四)愿意支持本会工作的有关科研、教学、和企业事业等单位均可向本会提出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第十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的活动;

(三)获得本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的决议;
(二)维护本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二十二条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为各地、市数学会推选的代表,以及本届理事和特邀代表组成,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应结合学术交流一并举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终止事宜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

第二十四条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是全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全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

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对我省数学

发展或数学教学工作有突出贡献,并对本会工作有重要贡献的老

一辈数学家,授予名誉理事称号;

(七)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下列工作机构:

(1)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

(2)普及工作委员会;

(3)初等数学工作委员会;

(4)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立的其它工作机构。

各工作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职责内的各项活动。各工作机构的成员和负责人,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
(八)根据学科发展和学术活动的需要设立学科分会或专业

委员会,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江西省科协备案。学科分会和专业委员会是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学术活动的机构,其工作是:

(1)组织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承办本会有关学科的各项工作;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

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九条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六条第一、三、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三十二条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三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四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第三十五条理事长为本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应由理事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检查全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

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七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个人或团体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四十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四十一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四十二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十三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十四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四十五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四十六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章程的修改程序

四十七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五十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五十一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五十二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五十三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章 附则

五十四 本章程经202279日江西省数学学会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江西省科协备案。

五十五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江西省数学学会的理事会。

五十六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南昌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Computer Sciences, Nanchang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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